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新上岗教师指导化学实验执教规定
实验课教学涉及到教师、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生、大学生、大量基础实验、循环实验,教学过程繁复,因此化学实验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提高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使学生牢固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技术,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新上岗教师必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言传身教,努力培养好学生。
第二条 树立教师的责任感,从思想上认识教学工作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制定的《实验课指导教师职责》。
第三条 岗前培训
在学期初,课程负责人召开实验课程教学工作会议,明确教学责任、教学纪律、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学习“新上岗教师指导化学实验执教规定”、“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其他管理文件。
第四条 认真备课,做好预备实验
做好预备实验是新上岗教师的基本前提。无论是那一学科的教师,他们参加指导实验,都必须做好以下工作:试剂准备、溶液配制、仪器组装;在课程负责人和其他主讲教师的指导下,新上岗教师须亲自完成预备实验,要求熟悉仪器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并撰写实验教案,其中实验教案内容应包括:实验方案、实验所需仪器、试剂的要求、实验原理、步骤和要点,实验结果的数据与图表,指导实验的要领、对学生的要求,实验结束时应提醒学生注意的事项等。
新上岗教师完成的实验报告和实验教案需交课程负责人审阅。
第五条 试讲
课程负责人将批阅过的实验报告和实验教案发回给新上岗教师,要求他们认真修订后,再交一份正式报告。随后,安排新上岗教师逐个试讲。课程负责人主持试讲,其他主讲教师和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一并参加,新上岗教师试讲完毕,老师们提问,指出讲课中存在的问题,应注意的教学技巧和要点等。
新上岗教师试讲合格后,经课程负责人批准,方可上岗参加教学实践。
第六条 教学过程监控
新上岗教师上岗时应穿实验工作服,尽心尽责做好实验指导工作。课程负责人随时检查教学过程,检查新上岗教师的实验记录本、备课教案本和学生实验情况记录和成绩登记本,询问实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课程负责人还要抽查新上岗教师批阅的学生实验报告,发现批阅错误或存在马虎现象,立即找新上岗教师谈话,要求及时更正。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新上岗教师,经批评教育后,仍不立即改进的,实验中即取消其上岗资格。
上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找人顶替,原则上不应出差,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早报告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和实验课程负责人,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
第七条 教学总结
学期末,新上岗教师须参加课程负责人召开化学实验课程教学总结会议,研究实验教学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学生的想法和意见,对改进实验仪器、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安排的建议等。
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