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7-13
1、新从事某门实验课程教学准备的实验技术人员须选学相应的理论课,并参加考试。对课程所开实验,须逐个去做,写出实验报告并交实验课程负责人审阅。
2、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验技术人员选学材料表征与分析技术,如紫外、红外、核磁、X-射线粉末衍射、DSC、HPLC、GC-MS、LC-MS等。
3、实验技术人员须努力学习,钻研常用仪器设备的维修技术,并能基本
上独立承担维修任务。
4、每位实验技术人员均要参加技术交流讲座(如电表使用、天平维护与修理、烘箱、马达、搅拌器等的修理)。
5、每位实验技术人员均要结合自己工作制定出业务发展方向。
6、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实验课改革、参加新实验开发、新仪器研制工作。
7、实验技术人员应在岗进行学习,如进修某些课程、外语、现代教育技术;攻读在职硕士学位等。
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