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安全规范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7-13

1、安全用水:水龙头、尤其是易忘的冷凝水龙头随用随关,下班时重点检查一次;禁止在实验室水槽和下水道排放强腐蚀和剧毒废液;发现管道漏水,破裂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和报修。

2、安全用电:实验室用电线路规范化,不准擅自拆、拉。发现线路不通和漏电,必须及时报修;严禁超载;保证实验室的电门便于开关;每天下班时,对经常使用的电器必须进行检查。

3、安全使用明火:使用煤气和酒精灯等明火,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随用随关;学习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做到消防设施人人会用。

4、安全使用药品: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剂,按类分档保存,不与常规药剂混同保存;剧毒药品、贵重药品和材料,专人专柜保存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期终检查一次。

5、安全使用门窗:实验室门窗应该保持完整无损,谨防盗窃;每天下班时,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员必须全面检查。

6、安全使用通风橱,防止毒气散溢通风橱的排风系统必须有效可靠,定期检查。

7、实行安全责任制。

8、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到人,最后离开者做好安全记录。

中山大学

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