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关于实验室报废物质的处理办法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7-13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的流失;增强防范意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根据学校有关报废物质处理规定的精神,结合线上赌博app 实际,特制订实验室废旧仪器设备、报废化学试剂等报废物质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对需报废的仪器(包括低值仪器),有关责任人应先填写《中山大学仪器设备报废表》,上报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回收。
二、学校不再回收的废旧仪器及实验室装修所清理出来的电闸、电线等公共财物,有关责任人须报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回收,不允许经办人私自请外人到实验室收购。
三、报废化学试剂的处理:已报废的化学试剂要先进行分类(按剧毒品、固体、液体、没有标签的进行分类)、装箱,填写化学试剂报废清单,然后集中送到学校危险品仓库。不允许乱倒乱丢已报废的化学试剂及空试剂瓶。
四、学校危险品仓库收集报废化学试剂的时间为:每周星期五。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二OO三年三月六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