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维护与运行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23

制定了“化学实验教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心”要求各实验室严格按此执行。“中心”各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实行仪器设备维修和维护负责人制,对在用仪器设备,要求做到:操作规范、保养及时、定期维护,损坏及时登记、报修并有维修记录,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建立专门的仪器设备技术档案,要求详细记载仪器的使用情况、技术状态和维修记录。
各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所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帐目管理、定期检查核对,保持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相符。
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学校下拨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支付,有可靠保障。


图为中大北门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