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实验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8-22

 各学院、直属系、校区教学实验中心:

    2013年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验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现开始接受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由学生具体实施项目的申报、答辩等相关工作,项目必须至少有一位相关教师进行指导,实行双负责人制(学生+指导老师)。

    2. 实验教学研究(改革)基金

凡在我校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由所在院系、中心组织申请本基金项目。

    3. 申报范围及要求

开放选题,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

    1. 按项目填报《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或《中山大学实验教学研究(改革)立项申请表》,申请表均可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soeasy.xsdbapp.com/dela/)下载(主页→表格下载→实验室科)。

    2. 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至所在院系或中心,由院系或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排序上报。根据各单位办学规模、实验教学工作量、历年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及完成情况等因素分配各单位可申报项目名额(详见附件“申报指南”),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名额上报。

    3. 本年度的“中山大学实验教材建设专项”、“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中山大学实验教学研究(改革)基金项目”合并限项申报,每名申请人只限主持一个项目,最多可同时参加另外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所参加的所有项目的评审资格。如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本年度不参与验收或未通过验收,则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4. 项目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一式八份(三份原件,五份复印件)、电子文档一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

    申报书纸质版请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科(南校区旧生物楼32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已移除图像。设备2013-7.doc 已移除图像。申报指南.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7月6日

(联系人:丘静玉、李红,联系电话:84111893、841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