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资源的安全使用
一、概述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除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外,其余三类放射源均为危险源,在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至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情况严重的可致人死亡。因此,必须按照规定安全合理的使用辐射源。
二、采购辐射资源
(一)采购辐射材料
当要订购辐射材料时,购买清单要在实验室负责人处备案,获得批准后才能开始采购。
实验室负责人在审批过程中首先应注意考察以下事项:
n 申请采购的辐射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n 辐射物质的当前库存量;
n 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评估,是否有不良操作记录等。
当满足以上的条件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仔细审核申请的其他部分。
(二)采购辐射设备
各种设备产生的辐射的危险程度是由安装位置或方法以及某些可能会改变设备使用年限的情况决定的。因此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负责审查采购申请和辐射设备利用率,确保能在现有条件下正常使用,并负责指出设备采购及场地准备过程中需要留意的地方,比如添加屏蔽层以及其它特殊的要求。
(三)采购密封辐射源
密封或封装的辐射源采购申请必须提交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三、线上赌博app 常见辐射资源的管理
(一)、气相色谱源
使用氚或63镍箔的带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必须配备有温度限制装置和可以将废气排出的空气处理系统。氚箔要被限制到225摄氏度,63镍箔应被限制到400摄氏度。63镍源每半年应进行检测以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辐射源持有人必须在设备外标注有辐射的标识。废弃的色谱源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废回收处理。
(二)辐射仪器的安全规程
X射线衍射仪和光谱设备产生的辐射量在0.3到70 Gy/s(戈瑞/秒)之间。高剂量辐射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对人体组织造成严重伤害。当肢体部分(如手指)受到高于 10 戈瑞的辐射时,可能会需要进行手术或截肢。
使用设备前时应做好机械与电气设备的安全预防措施,并事先进行培训。坚决执行以下规定,不可违反:
1)操作X射线分析设备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掌握辐射危害及防护知识。
b. 接受相关培训,机器操作理论考核合格。
c. 在监管下安全操作机器。
2)操作及无关人员应尽量降低在辐射中的暴露水平,并定期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3)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时应佩戴相关工作证件。
4)使用X射线分析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在场,无关人员不可靠近。
5)更改设备状态,移动设备前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四、辐射资源使用记录要求
实验室负责人必须保存准确、及时的记录,包括器材的使用、转让和废弃,这些记录需要保存至少三年,以接受EHS办公室的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