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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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学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凡是涉及到实验性动植物、微生物、细胞、生物大分子等材料的实验活动都属于实验室生物安全范畴,必须遵守化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实验室安全委员会根据1988年以来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条例,以及《中山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化学院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

  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实验教学带教老师为所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评估实验室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被丢失或不正当使用的危险,并对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以保障实验室教学和教研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督促本实验工作人员参加并完成生物安全培训工作。

  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委托专人对全院的实验室进行定期的生物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

  (1)实验室生物安全执行情况。

  (2)事故记录及处理。

  (3)可燃、易燃、可传染性、放射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情况。

  (4)去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程序及记录。

  (5)实验室设施、设备、人员的状态。

  (6)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2.  生物安全规划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该制定一份生物安全规划,对实验室的人员和实验活动进行规范。这个规划至少要包含以下几点:

  1、指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第二责任人,在负责人离开的时候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

  2、设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3、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操作程序。

  4、制定意外事故的应对程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报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备案。

  5、制定生物废物的处理程序

  6、制定高生物危险物品的储存规定

 

       3.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

  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 containment)是指为了避免生物危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伤害和对环境污染所采取的综合措施。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io-safety containment for laboratories)则指通过规范的实验室设计、实验设施的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建造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分为一般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不使用实验脊椎动物和昆虫)和实验脊椎动物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两类。每类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又根据实验室操作技术、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组合的不同而构成四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io-safety Level Laboratory BSL-1、BSL-2、BSL-3、BSL-4)。BSL-1和BSL-2实验室又称为基础实验室,具有BSL-3防护水平的实验室称为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达到BSL-4水平的实验室称为高度生物安全实验室。在我国,国标GB19489-2004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对这四级实验室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进行生物实验之前,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应了解相应的实验室安全需要,保证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手册根据线上赌博app 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主要以国家标准中I级(BSL-1实验室)、II级(BSL-2)条款对线上赌博app 的实验室建设、改造、设施和设备进行规范,各实验室必须按其对应的生物安全分级,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和材料(含防护屏障)。BSL-3 以上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报请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批准,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应会同中山大学生物安全委员会一起进行检查,核准后才能设立。

 

       4 .  生物安全事故处理

  每一个从事感染性微生物工作的实验室都应当制订针对所操作微生物和动物危害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任何涉及处理或储存危险度3级和4级微生物的实验室(三级生物安全水

  平的防护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的最高防护实验室),都必须有一份关于处理实验室和动物设施意外事故的书面方案。国家和/或当地的卫生部门要参与制订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时候采取优先自救、逐级上报的原则.

  n 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应当提供以下操作规范:

  1.防备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和爆炸

  2.生物危害的危险度评估

  3.意外暴露的处理和清除污染

  4.人员和动物从现场的紧急撤离

  5.人员暴露和受伤的紧急医疗处理

  6.暴露人员的医疗监护

  7.暴露人员的临床处理

  8.流行病学调查

  9.事故后的继续操作。

  n 在制定意外事故应对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

  1.高危险度等级微生物的鉴定

  2.高危险区域的地点,如实验室、储藏室和动物房

  3.明确处于危险的个体和人群

  4.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责任,如生物安全官员、安全人员、地方卫生部门、

  临床医生、微生物学家、兽医学家、流行病学家以及消防和警务部门

  5.列出能接受暴露或感染人员进行治疗和隔离的单位

  6.暴露或感染人员的转移

  7.列出免疫血清、疫苗、药品、特殊仪器和物资的来源

  8.应急装备的供应,如防护服、消毒剂、化学和生物学的溢出处理盒、清除污染的器材物品。

  n 在设施内应显著张贴以下电话号码及地址:

  1.研究所和实验室本身的电话及地址(打电话者或呼叫的服务人员可能不知道详细地址或位置)

  2.研究所所长或实验室主任

  3.实验室主管

  4.生物安全官员

  5.消防队

  6.医院/急救机构/医务人员(如果可能,提供各个诊所、科室和/或医务人员的名称)

  7.警察

  8.医学官员

  9.负责的技术员

  10. 水、气和电的维修部门

  n 必须配备以下紧急装备:

  1.急救箱,包括常用的和特殊的解毒剂

  2.合适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建议配备以下设备,但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全套防护服(连体防护服、手套和头套一用于涉及危险度3级和4级微生物的事故)

  2.带有能有效防护化学物质和颗粒的滤毒罐的全面罩式防毒面具

  3.房间消毒设备,如喷雾器和甲醛熏蒸器

  4.担架

  5.工具,如锤子、斧子、扳手、螺丝刀、梯子和绳子

  6.划分危险区域界限的器材和警告标示。

  n 事故的报告和善后处理

  一旦因违规操作发生突发性事件(包括突发性传染病、化学品及辐射毒害、基因泄漏或导致生物遗传毒性、环境污染等)应立即报告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并启动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过后,实验室负责人应该撰写一份事故报告,提交给学院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审议,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负责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认为有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规定的行为,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应提请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