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开展第23届亚德客公益实践活动的通知

稿件来源: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处 发布人:王雪燕

各学院、直属系:
       为支持我校学生持续开展社会公益服务,贯彻落实“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培养一批有责任的志愿公益行动者和公益倡导者,在亚德客国际集团(中山大学有美助学金捐赠单位)的支持下,中山大学第23届亚德客公益实践活动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二、申报方式
       以团队方式自愿报名参与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开展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二)报名团队要求

       1.报名团队可以为院(系)团委、学生会等院(系)学生组织、我校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或我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队伍。

       2.报名团队须有至少一个学院(系)作为指导单位审核团队各项工作。

       3.在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学生人数不低于团队成员总人数的25%。

       (三)申报方法
       有意参与的团队需提交《中山大学亚德客公益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位团队成员需认真阅读并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参与亚德客公益活动声明》(附件2)等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并由项目负责学生在学工系统(//xgxt.xsdbapp.com/index)的“社会资助”、“亚德客公益实践项目-立项”栏目提交相关信息,请使用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公益方案应结合所学专业及学校、社会需求,要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用公益创业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
       2.根据捐赠方要求,学校将于1月下旬组织评审,择优立项,并将评审结果在学生工作管理处网站上予以公布。获得立项的项目团队需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3.项目执行前应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团队成员应购置保险,强化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4.主办方将根据立项项目预算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经费支持,立项通过后拨付一半资助款项,立项后如项目没有按期开展、项目评估不合格或实际活动经费有剩余则需根据情况收回相应已拨付的经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拨付余款。

       5.根据捐赠方的捐赠性质,项目应具有确定的服务地点或服务对象。

       6.纸质材料经指导老师签名加盖指导单位公章后交送或快递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活动中心501室,李老师,020-84112084,并请用学生NETID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