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赌博app 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线上赌博app-赌博软件下载 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线上赌博app-赌博软件下载 在读的本科生。

  第三条 各项奖学金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定组织

  第四条 学院设立学生奖励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学生奖励工作的评审工作。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包括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老师、学生干部代表(保证每个年级至少有1人)。

  第五条 学工部组织年级奖学金评选小组,小组成员包括:1)年级辅导员;2)本年级各班选派学生代表一名(学生代表须为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3)年级事务小组成员。

  第六条 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学生代表(2人,需为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等人组成的班级奖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工部,由学工部在学生工作网统一公示。

 

第三章 奖学金的条件、名额和要求

  第七条 学生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四)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五)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六)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第八条 如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转专业者,是否有资格申报奖学金由学院学工部规定。

  第九条 评奖类别及名额

类别

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一等奖学金

2000/

5%

二等奖学金

1500/

10%

三等奖学金

1000/

15%

单项奖学金

800/

3%

 

类别

金额

获奖学生名额

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

3000/

1

许崇清奖学金

2000/

1

广州赛莱拉生物基因工程优秀学生奖学金

1500/

3

三星奖学金

5000/

2

住友电工集团奖学金

3000/

2

时代地产奖学金

5000/

1

上海和氏璧奖学金

3000/

6

金发科技奖学金

4000/

6

光华科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1000/

3

山河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2500/

6

祁存谦奖学金

1000/

4

生益奖学金

一等奖5000/学生/年,二等奖2000/学生/

14

安婕妤奖学金

4000/

20

儒兴科技奖学金

2500/

4

山河奖学金(优秀论文奖)

3000/

1

光华科技奖学金(优秀论文奖)

2000/

1

 

类别

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国家奖学金

8000/

按下达指标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按下达指标评选

  第十条 根据第九条院系应申报的奖学金等级人数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如不足一人的算一个。

  第十一条 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条件(此处暂略)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捐赠奖学金

  第十二条 每位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捐赠奖学金其中的一项,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一项,获得校台湾、港澳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教育部台湾、港澳侨学生奖学金。

 

第四章 奖学金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9月份评定上一学年的奖学金。

  第十四条 各项奖励的一般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制定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报学校备案。

(二)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各类奖学金要求和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三)年级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提出获奖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以年级为单位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四)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小组评定通过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学生工作网上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学生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项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三)颁奖后,如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时有任何不符合获奖要求的,由学校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通报;

(四)因本条第二、三项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十六条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核。如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处提出核查要求。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