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赌博app 党员教工与发展对象谈话制度
化院党委〔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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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方针,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员发展质量,学院凡有新党员入党前,由学院党委安排党员教工与发展对象谈话,相关规范如下:
一、党员教师范围
(一)发展对象为教师员工的,一般由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作为党员教工进行谈话。
(二)发展对象为学生的,一般由学工部或实验教学中心的党员教工作为党员教工进行谈话。
二、谈话时间
谈话时间一般安排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发展对象入党后之后和学院党委审批之前。
三、谈话流程
(一)资料审核。党员教工在谈话前,应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以及政审结论材料等,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事先向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同志以及其他党内外群众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根据审阅材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谈话内容。
(二)开展谈话。党员教工应着重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日常工作和学习表现,针对发现问题(如是否认真撰写思想汇报、填报志愿书是否规范、工作表现或学习表现是否良好等)对其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谈话材料整理。党员教工除将谈话情况整理后填写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内,还需出席学院党委会汇报谈话情况,针对发展对象的表现,认真负责地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同意发展,或建议暂不予发展。
四、谈话结果采用
学院党委会根据党员教工在谈话中了解的发展对象情况及支部提交的材料,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此外,由学院党务秘书汇总党员教师谈话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如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生思想动向等),形成书面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支部,提醒和修正发展党员中出现的问题。
中共线上赌博app-赌博软件下载 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