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通知及进度安排表
2016年上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学位申请者应严格按照《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从答辩资格审查到学位授予审核各环节的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术规范审查。
学院定于3月4日(周五)10:00在丰盛堂A204进行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培训会,请意向在上半年毕业的同学务必参加培训会,现场进行签到。无法参加培训会的请提前通过邮件向范老师请假。无故缺席培训会导致错过答辩工作节点、无法完成答辩工作的后果自负。
本次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联系人:
范老师(负责博士及专业学位硕士) 84110025 [email protected]
赵国芳(负责学术型硕士)84112462 [email protected]
进度安排如下
具体流程见附件1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30日前 |
1、 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上校务系统核对个人信息(附件2)。 2、系统填写学生科研成果。 3、专业学位硕士成绩报送。 |
4月6日前 |
1、博士生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交《博士学位论文审查表》。 2、网上申请答辩(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答辩功能),并请导师审批,下载《答辩申请书》并贴照片交纸质版给教务老师。报送答辩秘书信息。 3、领取学位论文封皮、硕士学位档案袋 4、保密论文申请 |
博士4月8日前、硕士4月20日前 |
1、提交检测论文电子版查重合度(博士4月8日查重,硕士4月20日查重) 2、提交论文纸质版作格式检查 |
博士4月13日前;硕士4月29日前 |
1、导师4月11日前反馈博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意见反馈表》(逾期反馈影响送审及答辩进度的,后果自负)及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推荐表(附件4) 2、导师允许送审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上传学位论文; 3、教务老师送审博士学位论文(博士送审工作4月13日前结束),答辩秘书送评阅人审核表(附件3)领取评阅人聘书送审硕士学位论文(硕士送审工作4月29日前结束)。 |
5月13日前 登记博士学位学术成果 |
1、填写“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一览表”(附件5)硕士生参考此表),发电子版到范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以“学号+专业+姓名+学术成果一览表”命名一览表及邮件)。 2、 往年已答辩,本次申请学位的往届生,除上交第1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重新提交博士学位评审表(参考附件3《评审表(填报要点)》按规定填写)。 |
5月13日前 |
1、收回评阅结果,并办理答辩手续 2、延期答辩申请截止(附件6),延期答辩的同学同时必须到院办党务秘书杜老师处登记延期(杜老师:84112379) |
5月20日前 |
答辩结束 |
5月23日前 |
逾期不交材料的研究生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提交答辩材料: 1.论文答辩申请书 2.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学院会统一出具并订在答辩申请书后) 3.论文扉页(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原件) 4.中英文摘要(与论文的摘要相同,与扉页装订在一起) 5.论文评阅书(博士3份自行从教务系统下载打印、硕士2份) 6.论文答辩表(仅限一张纸,双面打印) 7.论文答辩会议记录(不能打印,答辩现场记录,内容包括答辩委员的问题及答辩人的回答,记录人需有答辩秘书签名) 8.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决议要填日期,“填表人”处请答辩秘书签名,仅限一张纸,双面打印) 9.学位基本数据表(选择合适的表格填写) 10.论文三本 (扉页的答辩委员签名可为复印件,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知识产权声明顺序不能错,并且有签名和日期,论文封面右上角的"编号"为学生的学号,"密级"除内部保密论文填写“内部*年”字样外均为"公开"。 11.论文答辩表决票 (要有2名监票人签名,并填上答辩日期) 12.申请学位人员评审表(务必按附件7填报要点填写,否则不予接收) 前7项材料经教务员检查后装入档案袋 |
拟定于5月26日 |
下午3:00分委会召开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名单 |
6月15日前 |
1、交学位论文软盘到校图书馆311室,联系电话:84111666;论文电子版也可以通过图书馆主页网上提交。 |
预计6月下旬 |
离校手续办理(离校系统://ecampus.xsdbapp.com/lxxt/,使用教务系统账号、密码登录,按提示将证书发放,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需代领的,请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写法自行百度),需有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