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事宜的通知
稿件来源:研究生教务员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5-11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处每学年5月、11月集中受理延期答辩申请,其他月份不受理。以后在答辩前,因未按要求及时办延期而不能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的,将不再受理。同时学校对宿舍安排测算、各校区各年级研究生人数测算准确度要求很高,延期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及时办理延期申请。
请需要延期的研究生务必于5月25日前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交至丰盛堂A204。
联系人:张艳萍;联系方式:84111172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