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的工作安排,2013年“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唐敖庆先生简介
唐敖庆先生(1915.11.18-2008.07.15),著名化学家、卓越的教育家、杰出的科技组织领导者,享誉国际的中国理论化学派的创建人及主要代表者;曾任吉林大学校长、名誉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名誉主任、国家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副主任;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化学学部学部委员,1981年被聘为国际量子分子科学研究院院士,1981年至1992年曾任中国科学院主席团成员;1982年和1987年两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993年获得陈嘉庚化学奖,1995年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
二、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简介
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旨在弘扬唐敖庆先生的崇高品德和严谨的治学精神,鼓励基础理论研究和科技创新,支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锚点、开拓创新的学生,特设立“唐敖庆化学奖学金”,主要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化学学科的研究生。
三、2013年“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参评单位及名额分配
2013年拟授“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研究生共42人,下列单位名额为2人: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科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中科院化学研究所和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吉林大学名额为6人。
四、“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细则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是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为支持化学学科人才培养专门设立的。为了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在若干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中科院研究院(所)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名额。
第二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三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
第四条 各参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宣传、申报、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人/年,每年拟授研究生共42人。
第六条 申报“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条件:
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精神;
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⑶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⑷在科学研究中有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突出;
⑸在专业理论方面有扎实的基础,在读期间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
第七条 “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第八条 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参评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材料提交。
第九条 申请“唐敖庆化学奖学金”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公布于众。
五、申请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⑴“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⑵ 成绩单和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⑶“唐敖庆化学奖学金”专家推荐信;
⑷“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有关材料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研工部邮箱:[email protected],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中午12点。
六、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及程序:
⑴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参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⑵各参评单位整理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将相关材料报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
⑶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上报“唐敖庆化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将奖励名单反馈给各参评单位。
⑷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得“唐敖庆化学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七、联系方式:
电 话:84110096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