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讨论稿)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精神和规定,为了切实保证线上赌博app 新党员发展的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

1 .坚持 “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方针。

2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3 .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所属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原则上从每年 5 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4、党组织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至少为期一年的考察与培养,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 .个人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系所或年级的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 )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 )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

4 )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申请人中酝酿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团组织应有书面推荐材料。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3 .确定培养联系人。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党支部要及时指派 1-2 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是:

1 )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2 )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 )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以写实的方式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4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指导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也可每一阶段布置一次学习内容,让其找材料自学,并写出学习体会或思想汇报。党支部还要有意识地向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考验,也可以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要主动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联系人或党支部,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

入党积极分子离开本单位时,要将本人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5 .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基础上,召开党员会议,经支部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将其名单报院党委并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听取院党委意见。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若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培养,材料齐全,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考察,也可列为发展对象。

6、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申请人所在的党支部指派两名党员(其中一名必须为正式党员)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随机邀请群众参加),听取党外群众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以及申请人平时的表现等。座谈会结束后,由参加会议的两名党员把座谈会的情况写成书面报告,提交党支部,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上向全体党员汇报相关情况。报告的格式如下:

                        关于×××同志入党群众意见调查的报告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

参加座谈会的群众名单:

群众对×××同志的综合意见如下:

   

××××××××××××××××××××××××××××××××××××××××××××××××××××××××××××××××××××××××××××××××××××××××××××××××××××××××××××××××××××××××××××××××××××××××××××××××××××××××××××××××××××××××××××××××××××××××××××××××。

群众是否同意×××同志入党表决情况:

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调查人:×××,×××

                                                  ××××年×月×日

 

7 .党校培训。凡列入发展对象的都必须参加学校党校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过培训但未能结业者,不能发展入党。

8、申请人提交个人自传。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个人自传,自传主要内容包括(补充自传提纲)

1 )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

2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3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9、政治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有无受过处分、若有则是何时何地因何事受到处分等,审查结果要填写在《中山大学综合政审表》中,审查方式主要是查阅档案,如果申请人是教师,则要求发调函到其主要亲属所在单位请求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完备。接收程序如下:

1. 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 )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 -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 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4 )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 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根据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仿造。“ 入党志愿” 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特别是对党在新形势下的任务和奋斗目标的认识和理解;入党动机;存在的主要优缺点;并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本人经历”一栏要如实详细地填写,有些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与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属、朋友。“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如表上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不能空白。

支委会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认真审阅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如政审、考察、培训等材料)。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委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支部负责人要找发展对象个别谈话,指导他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教育他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要做好不被通过的思想准备。

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入党申请书;(2)入党志愿书;(3)团组织推荐表;(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群众调查意见;(6)《中山大学综合政审表》;(7)个人自传;(8)党校学习结业证明;(9)在校研究生还要求有其导师的意见。

4.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 )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 )申请人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 )介绍人向大会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和提出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4 )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考察、审查情况。

5 )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表明态度。

6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内。

7 )支部书记宣读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包括:简要地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对他的意见,以及通过决议的情况,并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8 )申请人表态。

9 )支部书记讲话。

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也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以便接受教育。

 (2)申请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出席大会应改期召开。如果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如果两名介绍人都缺席,支部大会则应改期召开。

(3)大会主持人要善于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如果两种意见尖锐对立,一时争持不下,或者表决时反对人数较多,不应作出决定,可暂休会,进一步听取党员意见,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讨论表决。

(4)讨论表决时,原则上允许党员弃权,但不应提倡。党员应明确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意见,不应随便放弃自己的表决权。

(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不能同时表决。

5. 上报审批材料。支部大会以后,要将申请人的以下材料报院党委审批。

1 )入党申请书

2 )自传

3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4 )思想汇报

5 )党校学员登记表或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 )团组织推优意见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7 )《中山大学综合政审表》

8 )入党志愿书

6. 审批。党支部发展党员由学校党委授权学院党委审批。

1 )在审批前,学院党委指定党委委员对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做进一步的考察。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并提出要求和希望。然后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内。

2 )学院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在三个月内研究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六个月。

3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逐一审批表决,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中,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呈报的党支部。

4 )党支部应将学院党委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期当月起开始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

5 )批准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报学校组织部备案。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由学院党委保管。

6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应在学院范围内上网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接收预备党员后,发展党员的工作并没有终结,必须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预备期为一年。

1.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本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分配具体的工作,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宣誓由学校党委在每年 - 七一 - 前后统一安排进行。

3. 预备党员每学期要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党支部在预备党员半年期时,应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分析讨论,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离校时,各党支部应及时把其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院党委,院党委将材料连同其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一并转入新单位。

5. 调入线上赌博app 或新生中的预备党员,院党委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并将其介绍到所在系所或年级党支部,及时编入党支部,指派专人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若发现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和材料不全者,要进行补充,情节严重的要学校党委组织部。

6. 预备党员的转正

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学院党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问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培养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翔实说明原因。

2 )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

3 )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必须同时上报本人转正申请、思想汇报、党支部考察报告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批。

4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和本人谈话,明确党龄计算时间,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 )材料存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员材料交学院党委负责存入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五 、 关于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学生党员的几点要求

根据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实际,各学生党支部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下,还要结合学生的下列实际表现:

1 .必须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政治和时事报告的学习。

3. 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无不及格的科目及作弊行为。

4. 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在临危关头挺身而出。

5. 组织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6. 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在学习生活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7. 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乐于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8. 能广泛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 、本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