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当前,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紧密围绕“践行群众路线,推动人心向学”的活动主题,坚持贴近高等教育实际、贴近我校办学实际、贴近服务师生实际,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督导组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该环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要力求“三个确保”。在暑期自学的基础上,当前主要抓好集中学习讨论。根据中央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天,努力做到确保学习时间、确保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在配合好统一安排的学习讨论活动外,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1、重点研读必读书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

        2、有效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通过开展读书交流活动等方式,针对必读书目撰写发言提纲,与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心得体会,主动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3、精心组织辅导报告会。举办高质量的辅导报告会是帮助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效果的有效办法。辅导报告会要围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反对“四风”,邀请有关领导和相关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面向党员、干部举行,确保辅导报告高质量。在报告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围绕报告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以加深对报告内容的理解,增强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启发,推动作风建设走向深入。 

        4、深入开展专题讨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要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单位、本部门“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研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根本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方向。

        5、认真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全校各党支部要在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要求,以党章为镜、以群众期盼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史为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和思想交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

 

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听取意见建议要坚持“三个深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围绕反对“四风”,坚持深入到服务对象和一线师生员工中,深入到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中,深入到分管工作领域的实际工作中,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重点围绕反对“四风”听取意见。紧扣作风建设,聚焦反对“四风”,着重听取师生群众对本单位、本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山大学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准确把握听取意见的范围。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听取意见时,要坚持“三个深入”,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与管理服务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也要注意听取基层一线师生员工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注意听取分管领域和服务对象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及一线师生员工的意见。

        3、注意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听取师生群众意见,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也可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以及设立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各单位、各部门在配合好学校统一安排的听取意见活动外,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形式拓宽听取服务对象和师生群众对本单位、本部门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意见的渠道。要统筹协调好听取意见的活动,避免过多打扰基层正常工作;对听取的意见和建议要原汁原味地梳理,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及领导干部做好反馈工作。

 

三、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边学边查边改要实现“三个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明特色。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一开始和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让师生群众在各个环节都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地纠正自身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观望心理,带着问题参加学习讨论,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判,搞清楚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

       2、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对于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通过自身表率作用全面带动党员、干部边学边查边改,做到时有起色、时有进展。

       3、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反对“四风”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从现在开始就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有些考虑成熟的制度现在就可以下发,不要等到活动结束时集中出台.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学院(系)、各附属医院(单位)以及后勤集团、产业集团成立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校机关各部、处、室以及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本单位、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责任,把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在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各单位、各部门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好整个活动方案和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计划;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党员、干部及师生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正确舆论导向;三要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务求活动实效。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3年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