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报销程序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教职工在国家、广东省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公费医疗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可享受公费医疗的政策。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费医疗管理的实施细则。教工有按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权利,也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义务。
(一)校区内门诊部就诊医疗费报销
1.就诊:校内门诊部挂号就诊。
2.药费记帐:医院计价,公费部分在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自费部分记帐。
3.银行代扣:医院整理自费记帐数据、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导入数据送银行从教职工个人存折中代扣。

(二)门诊转诊医疗费报销
1.转诊:凭校内门诊部开具的转诊单到相应医院挂号就诊。
2.交纳药费:在就诊医院交纳。
3.医药费审核:凭转诊单、病历本和发票到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公费医疗管理科审核。
4.报销:审核后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报销。

(三)住院转诊医疗费报销
1.借款:凭校内门诊部开具的转诊单到公费医疗管理科审核、开具请款单,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开支票。
2.转诊:到转诊医院挂号就诊。
3.医疗费审核:携医药费明细单、发票、病历本到公费医疗管理科审核。
4.冲帐报销: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办理冲帐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