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赌博app 关于印发《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

稿件来源:院办 发布人:夏雨人 责任审核人:谭海燕 系统审核人:冯双

化学﹝2020﹞67号

线上赌博app 关于印发《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经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线上赌博app

2020年9月18日

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第九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和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线上赌博app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实验室”是指在全院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活动的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与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 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级责任制,打造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模式,创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 学院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检查和整改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也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院长、书记同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与学校签订《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承担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代表所使用实验室与第一责任人签订《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承担落实实验室安全操作的责任,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组长,书记、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系(所)、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有关专家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下设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与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则,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对实验室一般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分意见。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学校职能部门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根据学院实验室的专业、学科特点,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全面辨识和管控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做好危险物品和危险设备设施的管理,建立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台账;

(三)做好本单位涉及实验室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改造项目以及实验活动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

(四)组织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学院师生员工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六)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报告、警示,并组织落实隐患检查、整改和配合做好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七)督促落实各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

(八)处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配合学校及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

第八条 学院设立专职实验室安全员岗位,专职实验室安全员负责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

(一)负责实验室安全文档建设工作,包括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公文、报告、通知等拟稿;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工作资料归档等;

(二)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包括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学院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工作等;

(三)监督本单位各实验室落实危险源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置等全过程的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和相关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负责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准入考试、消防疏散演练、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讲座,及学院EHS网站建设与维护等;

(五)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六)协助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处置及后续相关工作;

(七)协助主管院领导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各项管理要求,负责做好与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八)落实本单位实验室人员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第九条 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实验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须与所在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任务,组织制订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实验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二)做好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和应急演练工作,监督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做好本实验室危险实验用品和设施设备的采购、储存、使用、登记和实验废物分类收集等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做好本实验室危险实验项目、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和申报工作;

(五)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落实实验室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准入;

(七)负责本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安全事故的处置、报告、警示等,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第十条 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本实验室一位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人员担任本实验室安全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巡查本实验室的日常活动,监督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实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违规行为;

(二)做好本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事故记录,并归档备查;

(三)建立本实验室的危险物品管理台帐和安全保管;

(四)负责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实验室和实验危险程度,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告知(知晓)和确认;

(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和突发状况,负责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学院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六)协助实验室负责人落实本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事故的处置、报告、警示等。

第十一条 凡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或其它活动的人员是相关实验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技能培训,接受并确认必要的实验室安全风险告知(知晓),通过学校和学院的实验室准入培训和考核并获得《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参加拟进入实验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取得该实验室核发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证》;涉及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特种设备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人员,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二)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实验活动所涉及安全状况的预研判,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对实验室中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以及实验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情况及时向实验室安全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四)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落实安全准入制度

学院应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师生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进行必要的实验室安全风险告知(知晓)确认,通过学校和学院的实验室准入培训和考核并获得《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参加拟进入实验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取得该实验室核发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证》,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涉及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特种设备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具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

第十三条 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一)实验项目开展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 实验室在开展涉及剧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科研项目或教学实验项目前,应对项目所涉及危险类别、危险因素、危险程度、相应实验环境条件要求、实验室和人员资质要求、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并落实风险防控和应急预案。科研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方案应报科学研究院审核备案,教学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方案应报教务部审核备案,研究生实验课题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方案应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具体工作流程参照上述职能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

2. 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安全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展的科研项目或教学实验项目,须由学院初审、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按学校规定完成校内审批手续,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展。

3. 学院加强对相关实验实施过程的监管,督促相关实验室和实验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二)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实施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 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对实验室的建筑选址、场地布局、配套设施、实验过程和实验产物等各方面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严格把关;建设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要求。

2. 实验室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运行,学院须进行安全审核,确保其前期实验活动风险无残留,方可重新装修、拆除或改作它用。

3. 涉及较大实验室技术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须由学院初审、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学校规定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按照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后的建设方案以及学校建设、维修工程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工程建设。

4. 对学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安全审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须由所在学院初审、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学校规定完成校内审批手续,报送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5. 建设项目验收应同步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的实验室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基本要求

(一)建立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每个实验室门口均应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实验室内明显位置明示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规定、实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废物处置流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购置、领取、保管和使用管理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危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确保帐物相符;使用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等应建立使用台账,确保使用安全;

(三)强化安全警示。实验室应根据危险源的性质采取相应等级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并按照不同学科特点,为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四)严格做好实验室安保工作。各实验室必须加强出入人员的安全监管,防止实验危险品被盗或人为破坏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实验、学习和休息活动场地必须分区。严禁在实验室区域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六)实验过程严禁长时间离岗,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岗应做好防护措施。开展具有安全风险的实验,应保证不少于两人在场。开展过夜实验,必须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原则上不允许在夜间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做过夜实验。

(七)非学院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需遵循《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准入制度》,符合实验室准入条件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活动。

(八) 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实验室专项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关于危险化学品分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和科研场所,以及对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转移和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关于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对涉及生物安全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场所,以及病原微生物、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采集)、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实验室开展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的要求。

第十七条 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涉及放射同位素(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辐射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非豁免的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必须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须加强辐射场所安全和警示设施的建设,严格做好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购置、调拨、备案、保管、使用、报废、处置以及相关人员岗前培训和体检监测等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涉及辐射安全相关场所尤其是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场所的辐射剂量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报告。

第十八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各实验室须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运行安全。对超低温、高温、高压、高速等有潜在危险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做好购置、安装、使用、维护、转移和报废等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对于自行研制的仪器设备,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 学院应根据各实验室潜在危险因素配置必要的公共防护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械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废物处置装置等,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做好更新、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设施的完好性。

 第二十条 实验废物安全管理

实验废物安全包括实验室化学废物、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尖锐废物和一般废物。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对各类实验废物的相关规定对实验废物进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规范包装和标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消防安保及水电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保是指实验室火灾防范、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学院所有实验室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消防、治安的相关法律或规定。

(二)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三)实验室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

(四)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可以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向实验室处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核取得《明火电炉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十三条 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以及组织各实验室对相应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现场处置预案进行编制及修订;并在学校相关部门指导下,积极组织各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和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第二十四条 各实验室负责根据本实验室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故制订本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本实验室实施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本实验室应急值班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学院,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第二十六条 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六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二十七条 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学院和实验室二级联动检查的工作机制,并对安全检查实行“检查-反馈-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检查工作机制。各实验室应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和各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任何实验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全检查或调查。

第二十八条 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和持续完善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检查标准,对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引和监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推动实验室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整改。

第二十九条 各实验室应根据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实验室学科特点和教学科研具体情况,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原则上各实验室每月应组织1次以上的全覆盖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 实验室应严格执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并建立自查工作台帐。

第三十一条 各实验室应组织实验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应制订整改计划报学院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直至整改完毕。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隐瞒或拖延整改。

 

第七章  责任追究种类及其运用

第三十二条 安全责任情况

(一)检查和巡查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的,记录存档并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经复查未完成整改的,再次发放整改通知书。两次责令整改而未按期完成的,提交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通报批评。

(二)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事故所在实验室应就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教训等向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说明,并主动配合学校保卫处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的事故调查及其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种类及处罚

(一)学生责任追究

本科、研究生参加准入考试,研究生每年必须参加实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其余依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执行。

(二)导师责任追究

1. 重要隐患通报:学校、学院检查后发放整改通知书,通报的实验室负责人或团队教职工需配合学院参加院内组织的下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一年内实验室安全隐患通报(含校内和院内通报)达到3次以上(含3次),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奖资格;超过3次,扣除当年年终绩效工资的10%,后续每增加1次隐患通报情况,其年终绩效工资多扣除5%。

2. 责任事故:由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认定责任后直接决定。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奖资格,扣除当年年终绩效工资。

(2)直接责任人: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奖资格,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 重大责任事故:由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报请党政联席会,再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对教职工的行政处分、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及对领导人员的问责处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取消三年(当年及后两年)评优评奖资格,取消三年(当年及后两年)全部年终绩效工资;提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处分。

(2)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奖资格;提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处分。

第三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对象

直接责任人、安全签约责任人、指导教师。

第三十五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有以下行为之一且未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视职责履行情况和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或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危冒险作业的;

(二)不服从、不配合政府部门、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含督导组)等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情节严重的;

(三)未根据政府部门或学校管理部门和学院的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的,或未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安全隐患的。

(四)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两次(含)以上未能按期完成,并发现继续存在严重隐患的(实验室安全隐患第一次被责令整改未能按期完成的,将给予警告);

(五)未经备案私自购买使用剧毒、易制毒、爆炸类或其他危险性化学品的,随意倾倒实验废液和丢弃实验废物的;

(六)未经安全许可私自购买、转让放射性物质或设备的;

(七)违章购买、租用、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危险性气瓶和其他特种设备的;

(八)私自开展动物实验或进行病菌培养的。

第三十六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有以下行为之一,视职责履行情况和情节按责任事故处理。

(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国家财物等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

(二)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以医院鉴定证明书为准);

(三)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实验室毁损,其维修费在1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七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有以下行为之一,视职责履行情况和情节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国家财物等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二) 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以医院鉴定证明书为准);

(三)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实验室毁损,其维修费在1万元以上的。

第三十八条  责任追究种类为通报批评的,由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认定责任后直接决定;责任追究种类为责任事故的,由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认定责任后直接决定;责任追究种类为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报请党政联席会认定责任后决定。

第三十九条   一旦决定公布,即刻生效,并书面通知相关负责人、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政策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线上赌博app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次修订)》(化学[2017] 6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学院公共资源和化学实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线上赌博app-赌博软件下载                   2020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