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三废”回收、处理规定
化学实验室经常会产生某些有毒的气体,液体或废渣需要处理,特别是某些剧毒物质,如果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围的空气和水源,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对废液、废气和废渣要统一进行回收或经过一定的处理后才能排弃。
化学废弃物回收需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管理规定。
1、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2、严禁将可能污染环境的化学废液、废渣倒入普通下水道,或将危险化学废弃物(包括受沾染的容器具)混入生活垃圾中随意弃置、填埋。同时,也不得将危险化学废弃物与生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其它危险废弃物一起混装回收。
3、废弃的剧毒化学品,不得与一般危险化学废弃物混装回收,须单独列清单上报并由两位老师运送至南校区危险品仓库暂存。
4、危险化学废弃物应按规范分类收集、贮存,不得将以下所列废液互相混合:⑴ 过氧化物与有机物;⑵ 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⑶ 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⑷ 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⑸ 铵盐、挥发性胺与碱。⑹ 含卤素的有机物与其他液体;⑺ 其它化学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相抵触和互相作用的化学品。
5、废弃的易燃易爆类试剂,应单独收集、谨慎操作、妥善贮存,并在外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其危险性。各实验室提前按规定要求将普通危险化学废物包装好,并将通过审核的废物清单粘贴在盛装容器或包装物上。
6、废弃物的贮存容器(纸箱、废液桶等)应密闭可靠,无破损、倾斜、倒置和渗漏等现象。贮存容器外应有中文标识,说明其内容、品名、形态、危险性等,外文标识应加注中文注释。
7、不得在实验室长期、大量堆放危险化学废弃物。
8、危险化学废物应按安全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并在容器外注明详细废液内容信息。剧毒化学废物、易燃易爆化学废物必须单独收集和妥善存放,不得混入普通危险化学废物中。
9、学校集中收运前,相关单位应提前将危险化学废弃物分类包装好,并准备废弃物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递交南校区危险品仓库审核,另一份粘贴在盛装容器上。清单须按要求规范、清晰填写,标明产出废弃物的实验室名称,联系人和电话,并由实验室负责老师签字确认。
10、集中收运时,各实验室应按约定时间将危险化学废弃物集中至回收地点,对废弃物内容、品名说明不清的,或贮存容器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粘贴清单的,回收工作人员有权拒收。
11、剧毒化学废物、易燃易爆化学废物的回收工作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废物产生单位应单独列清单提前报送设备处审核,并由两名工作人员运送至学校危险品仓库贮存,由设备处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处置。
12、放射性废物在处理前须由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污染检测。放射性活度达到解控水平的可按普通实验室废物进行处理;放射性活度高于解控水平的放射性废物,要上报所在单位和学校主管部门,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和处置。
13、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列入总体施工方案中统筹考虑;涉及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治理的工程项目,在履行各种报批手续的同时,须取得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方能启动,工程竣工后须通过环保主管部门验收。
14、生物性废物和医疗类废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分类收集存放,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回收和处置。
化学废弃物排放应做到以下几点:
废气:
(1)对少量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设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稀释后排至室
外,通风管道应有一定高度。使排出的气体易被空气稀释。
(2)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经过处理如吸收处理或与氧充分燃烧,然后才能排
到室外。如氮、硫、磷等酸性氧化物气体,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使其被吸收后排出。
废渣:
(1)废渣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密闭存放, 禁止混合贮存。
(2)容器要防渗漏, 防止挥发性气体逸出而污染环境。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和贮存时间,且贮存时间不宜太长,贮存数量不宜太多,存放地要有良好通风。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的废弃物, 其贮存应按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办理。
废液:
废液的处理与其性质有关,不同的废液处理方法不同。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其性质尽可能回收;对于某些数量较少、浓度较高确实无法回收使用的有机废液, 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过氧化氢氧化法处理, 或在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对高浓度废酸、废碱液要经中和至近中性(pH=6-9)时方可排放。
如含酚、氰、汞、铬、砷的废液需经以下处理才能排放,具体办法如下:
(1)酚:高浓度的酚可用己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低浓度的酚废液可加
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2)氰化物:含有氰化物的废液不得直接倒入实验室水池内,应加入氢氧化
钠使呈硷性后再倒入硫酸亚铁溶液中(按质量计算:1份硫酸亚铁对1份氢氧化钠),生成无毒的亚铁氢化钠再排入下水管道。
(3)汞:若不小心将金属汞散落在实验室内,必须立即用吸管、毛笔或硝酸汞溶液浸过的薄铜片将所有的汞滴拣起,收集于适当的瓶中,用水覆盖起来。散落过汞的地面应撒入硫磺粉,将洒落区覆盖一段时间,使其生成硫化汞,再设法扫净,也可喷洒20%的三氯化铁溶液,让其自行干燥后再清扫干净。含汞盐的废液,可先调节pH至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沉淀剂,清夜可以排放,残渣可以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
(4)铬:铬酸洗液如失效变绿,可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心漏斗滤去二氧化锰后再用。失效的废洗液可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六价格,再用废碱液或石灰中和使其生成低毒的氢氧化铬沉淀。
(5)镉:用石灰将废液调到pH8-10,使废液中铅、镉生成氢氧化物沉淀,加
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
(6)合废水的处理:实验室的混合废液可用铁粉法处理,此法操作简单,没
有相互干扰,效果良好,处理方法是用酸调节废水至pH3-4,加入铁粉,搅拌0.5h,用碱再调至pH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再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以废渣处理。